个人物品清关规定
所属类型:最新消息 丨 发布时间:2016-09-28 丨 阅读次数:2246
此项规定仅限于分运行李或收件人为个人的商品/礼物(数量需在合理使用范围内)。
最大申报价值: 小于1000人民币(约153美金)
如果包裹中只含有一件商品,即使申报价值大于1000人民币(约153美金)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但海关对此类物品仍持有批准或退回至始发地的权利。
清关文件:
- 不随身携带的行李:含有效签证以及盖有边检部门进/出境印章的护照;盖有海关印章的旅客入境申报清单
- 收件人为个人的商品/礼物: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;详细的商品清单以及形式发票
华度货运
2016-09-28
关键词:广州国际快递,广州丹麦国际快递,广州国际快递公司
|客服中心
Tel:020-31523154
WeChat:15919628991
QQ:252003071
淘宝店铺:华度货运